
公告日期:2025-02-21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33650 证券简称:美亚药业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杭州美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美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美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骨干员工积极
性,公司董事会提名了核心员工名单,经公司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 月 5 日(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截至公示期
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核心员工认定提出的异议。2025 年 1 月 8 日,公
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公示期满后,拟定核心员工之一王海峰因离职放弃本次认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公告编号:2025-005
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对董事会提名的核心员工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不存在明显损害挂牌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将《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根据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经公司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 月 5 日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
于 10 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1)。上述激励对象名单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 月 5 日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
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示期满后,拟定激励对象王海峰因离职放弃认购,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相应调整,并
经公司 2025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及《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5-008)。
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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