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22
证券代码:833650 证券简称:美亚药业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杭州美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股权激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杭州美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和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18)。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公司可以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定向回购:(二)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行使权益的条件有特别规定(如服务期限、工作业绩等),因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如激励对象提前离职、业绩未达标等)、发生终止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情形的,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
根据《杭州美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
公告编号:2026-022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被公司辞退、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内退等情形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和解除限售,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一名激励对象于清宏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经权益分派调整后的 12,00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 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2,680 元,以 1.89 元/股的价格向于清宏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000 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若触发回购情形,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扣除因权益分派等导致股本和股票价格变动的影响)。”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 2.30 元/股,授予于清宏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0 股。鉴于公司已于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前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
价格由 2.30 元/股调整为 1.89 元/股,回购注销数量由 10,000 股调整为 12,000 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注销数 剩余获授股票 拟注销数量占授
量(股) 数量(股) 予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0 0 0%
二、核心员工
1 于清宏 车间主任 12,000 0 0.26%
核心员工小计 12,000 0 0.26%
合计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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