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无锡正大轴承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年报
延期披露的专项意见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锡正大轴承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股份公司”)无法按期完成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申请延期披露 2019 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22 号)和贵司《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 号)的要求,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业务承接情况
2019 年 11 月,我们与正大股份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受托执行该公
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此前我们已经连续为其提供了 1 年审计服务。
二、审计进展及配合情况
经考虑疫情影响以及结合正大股份公司经营所在地防疫管制(湖北地区人员需隔离)和其自身防疫举措,我所与正大股份公司沟通协商,已确定 5 月上旬进行进驻现场审计;从以往的审计过程看,正大股份公司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积极配合我们开展审计工作。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我们与正大股份公司管理层不存在无法就重大审计事项达成一致的情形。
三、未能在 4 月 30 日前出具审计报告的原因
正大股份公司项目组为我所湖北分所,原计划于 2020 年 3 月进行审计,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正大股份公司于 2020 年 3 月下旬开始逐步复工,正大股份公司经营所在地防疫管制(湖北地区人员需隔离)和其自身防疫举措,导致审计工作推迟,本所项目组与正大股份公司协商审计进场审计时间改为 2020 年 5
月上旬,目前已取得公司财务原始数据及财务报表,并整理出详细的资料清单,企业正在积极的准备中,本所会安排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保质保量的完工审计工作。
四、审计工作预计完成时间
我们预计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前完成审计工作,最迟不晚于 2020 年 6 月 20
日。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专项意见仅供正大股份公司申请 2019 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之用,不适
用于其他用途。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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