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4
证券代码:833656 证券简称:确成硅化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一条 为维护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规定成立的股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及其他规定成 份有限公司。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第十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或高
事、监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 第二十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份: 份:
…… ……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动。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条第(一)项至第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会决议。 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条第(三)项、第(五)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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