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14 19:59:07 股吧网页版
确成硅化: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14


证券代码:833656 证券简称:确成硅化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一条 为维护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规定成立的股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及其他规定成 份有限公司。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第十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或高
事、监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 第二十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份: 份:

…… ……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动。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条第(一)项至第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会决议。 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条第(三)项、第(五)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