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9-01
公告编号:2017-029
证券代码:833657 证券简称:创力新能 主办券商:中投证券
河南创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务部印发的《财务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号)。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之规定,公司对2017年1月
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
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公告编号:2017-029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7-029
(一)《河南创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河南创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河南创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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