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3-19
公告编号:2018-004
证券代码:833657 证券简称:创力新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河南创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创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力新能”或“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由中投证券推荐,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股票简称:创力新能,股票代码:833657。
自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水平不断提高。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中投证券在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期间,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严格把控、谨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合规等提供了悉心指导,公司对中投证券在担任主办券商期间给予公司的支持深表感谢。
公告编号:2018-004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中投证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解除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中国股转系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已于2018年3月8
日与中国中投证券签订了《河南创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终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并于2018年3月1日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
协议均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 3月 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公司与中投证券的解除协议及与长江证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宜均建立在三方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造成任何风险和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创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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