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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5-30 10:01:24 股吧网页版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浩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的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29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浩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的风险提示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系深圳市浩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浩丰股份,证券代码:833659,以下简称“浩丰股份”、“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公司近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出具的《关于给予深圳市浩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的通知》(股转系统函[2019]2100号)。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深圳市浩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禾花社区水门路宗其坑工业区4栋1、2、3层,法定代表人廖兴池。

廖兴池,男,1966年3月出生,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

(二)违规的事项类别:

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

二、 主要内容

(一)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违规披露违规。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时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股转系统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深圳市浩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
档案;

(二)给予廖兴池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 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主办券商通过各种渠道督促浩丰股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通过电话、邮件、短信、微信均无法与浩丰股份及其信息披露负责人取得有效联系,浩丰股份尚未对上述纪律处分进行信息披露。西南证券作为浩丰股份的主办券商,针对上述情况,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主办券商提醒:若浩丰股份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浩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的风险提示公告》的盖章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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