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04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浩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风险提示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系深圳市浩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浩丰股份,证券代码:833659,以下简称“浩丰股份”、“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在对浩丰股份进行日常持续督导的过程中,主办券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公开信息查询发现浩丰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失信被执行人名称:深圳市浩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姓名:廖兴池
执行法院: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8)黑0108民初2161号
立案时间:2019年04月12日
案号:(2019)黑0108执7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给付王艳梅1,006,9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1日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失信被执行人名称:廖兴池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执行法院: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8)黑0108民初2161号
立案时间:2019年04月12日
案号:(2019)黑0108执7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给付王艳梅1,006,9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1日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 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发生时,公司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亦未及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相关情况系主办券商在日常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已立即督促浩丰股份对上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要求企业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出具之日,浩丰股份未向主办券商提供相关资料或说明,未对上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亦未提供详细可行的申请撤销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解决方案。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进一步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规范治理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该失信所涉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后续处理措施,督促公司尽快处理相关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主办券商通过电话、邮件、微信均无法与浩丰股份及其董事长取得有效联系,无法获取上述事项及公司经营情况的详细信息。
西南证券作为浩丰股份的主办券商,针对上述情况,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浩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风险提示公告》的盖章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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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