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833660 证券简称:腾瑞明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腾瑞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整体修订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所述“股东大会”均相应修订为“股东会”,“半数以上”均相应修订为“过半数”。上述修订因所涉及条目众多,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由于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段落格式、标点符号等调整和修改,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股东会
全文半数以上 过半数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腾瑞明技术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腾瑞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限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并参照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在北京市海淀区工商 公司的方式设立,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法人营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法人营
业执照。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
8752639456K。
第三条 公司设立时公司股本总额为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在全
210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计 2100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
万股。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
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
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
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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