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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2 16:25:24 股吧网页版
百事泰:监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33663 证券简称:百事泰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广东百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百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保障广东百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监事会依法有效地履行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百事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公司任何机构和个人不
得干预或干扰监事和监事会正常行使职权。

第二章 监事及其职责

第四条 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监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五条 监事分为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不得少于监
事人数的 1/3。

第六条 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但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
应当承担的职责。监事辞职应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三人的,或者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
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监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两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第八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在
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九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对
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公开承诺,不得损害公司利益。监事履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监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
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 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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