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10
公告编号:2019-033
证券代码:833664 证券简称:威特龙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威特龙消防安全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北京漕运码头案件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9 年 9 月 23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 年 9 月 12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北京漕运码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杨勇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张兰兰、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其他信息:委托诉讼代理人,何青叶,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威特龙消防安全集团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汪映标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李钦、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
其他信息: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明,北京市双利律师事务所
(三)第三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基本信息:
公告编号:2019-033
姓名或名称:北京威特龙智汇信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杨勇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王昌林、该公司员工
姓名或名称:杨帆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
(四)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和 2019 年 8 月 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关于北京漕运码头案件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9)。
(五)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原告上诉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并驳回被告的全部反诉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六)案件进展情况:
该案件于 2017 年 12 月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
院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为北京漕运码头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败诉;北京漕运码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受理,并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开庭审理;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
京 03 民终 13269 号《民事判决书》。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公告编号:2019-033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 2019 年 12 月 3
日作出的(2019)京 03 民终 1326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146,008 元,由北京漕运码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针对本案诉讼结果,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本次胜诉维护了公司的权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漕运码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民事上诉状;
(二)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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