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833665 证券简称:清大天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层第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焦炳华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杨学禹、俞志鹏、周新鹏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4 年度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情况,公司总经理陆峰先生向董事会
做出《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在 2024 年度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 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根据 2024 年度 董事会工作情况以及 2025 年度工作开展重点,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由董事长焦炳华女士代表董事会进行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公司章程》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 —独立董事》的规定,在任职期间内勤勉尽责,并向董事会作出《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独立董事 2024 年述职报告》(公告编号: 2025-0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依据审计报告内容编制了《2024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以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为基础,结合 2025 年经营发展规划
及市场开拓情况等,公司编制了《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
编制基础是: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 无重大变化;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公司主 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产品和原 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会有重大变化;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 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