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33665 证券简称:清大天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派发红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事前了解并审阅议案内容及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为公司持续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良影响,亦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3
三、《关于使用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拟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一年)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事先了解并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且根据需要公司、关联方或第三方拟为公司本次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保证、质押等方式,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关联方拟为本次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均为无偿担保,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相关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5 年度高管团队绩效考评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高管团队绩效考评方案薪酬体系与绩效考评结果紧密挂钩,有助于激励高管团队积极推动公司业务发展,薪酬体系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考
公告编号:2025-013
核体系以及岗位职责等因素,具备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对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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