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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的公示(第五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15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长联科技”“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东莞证券作为长联科技的辅导机构,指派王辉、姚根发、杨娜、何流闻、潘迢、郭志洲、徐瑞敏、唐少奇共八名辅导人员,具体负责长联科技的辅导工作。上述辅导人员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要求,具备有关法律、会计或证券保荐承销等必备的专业知识技能,其中王辉、姚根发和杨娜具有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承销工作项目负责人的经验,且上述三人以及何流闻均为保荐代表人。本期辅导人员未发生变更。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的期间为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东莞证券辅导人员通过组织个别答疑、问题诊断与专

业咨询以及督促整改等方式开展辅导及规范工作。东莞证券辅导人员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流沟通,就近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公司提出整改意见。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东莞证券辅导人员布置辅导工作任务,与接受辅导的人员讨论辅导计划与实施方案。

2、东莞证券辅导人员督促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相关的法规知识学习,确信接受辅导的人员理解境内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3、东莞证券辅导人员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及时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督促辅导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接受辅导的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4、东莞证券辅导人员核查辅导对象在公司设立、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东莞证券辅导人员督促辅导对象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6、东莞证券辅导人员核查辅导对象是否按规定妥善处置了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的法律权属问题。

7、东莞证券辅导人员督促辅导对象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8、东莞证券辅导人员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9、东莞证券辅导人员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虚假。

10、东莞证券辅导人员督促辅导对象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募股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11、东莞证券辅导人员对辅导对象是否达到发行 A 股并上市的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公司开展首次公开发行的准备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前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中,辅导机构已提出公司房产的相关租赁合同均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长联科技已于 2021 年5 月份完成了办公地点的搬迁,由东莞市寮步镇小坑村工业区松沙路边搬迁至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段寮步段 733 号 1 栋,并办理了租赁备案,原办公地点已不再使用。目前,长联科技主要生产、办公地点的租赁合同已完成了备案,仍存在少数办事处尚未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辅导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租赁合同备案的相关事宜,督促公司尽快整改。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受到上游原材料上涨的影响,2021 年度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降,预计 2022 年将会有所好转,但是未来经营仍存在不确定性,辅导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但部分内部控制细节尚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完善。辅导人员将会同会计师持续督促公司进行整改。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人员为王辉、姚根发、杨娜、何流闻、潘迢、郭志洲、徐瑞敏、唐少奇,在《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所述辅导方案的基础上,辅导人员将在下一阶段重点落实:

(1)继续通过现场尽职调查等方式,对长联科技法律、财务及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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