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0-21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辅导机构”)作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科技”“辅导对象”或“公司”)的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东莞证券与长联科技签订的《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开展了本期辅导。
现将本期(第四期)的辅导情况汇报如下:
一、第四期辅导的主要工作
(一)本期辅导经过描述
本期辅导的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19 日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在此期间,东莞
证券辅导人员通过组织个别答疑、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以及督促整改等方式开展辅导及规范工作。东莞证券辅导人员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流沟通,就近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公司提出整改意见。
1、东莞证券辅导人员持续协助公司开展辅导工作。
2、本次辅导过程中,东莞证券辅导人员通过商请发行人会计师和律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3、辅导期内,东莞证券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和运行情况、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制度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进行了核查和辅导。
(二)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东莞证券作为长联科技的辅导机构,指派王辉、姚根发、杨娜、何流闻、潘迢、郭志洲、徐瑞敏、唐少奇共八名辅导人员,具体负责长联科技的辅导工作。上述辅导人员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要求,具备有关法律、会计或证券保荐承销等必备的专业知识技能,其中王辉、姚根发和杨娜具有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承销工作项目负责人的经验,且上述三人以及何流闻均为保荐代表人。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辅导期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
序号 姓名 职务或身份
1 卢开平 董事长兼总经理、东莞市寮步联汇实业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持股 5%以上股东)
2 麦友攀 董事兼副总经理
3 卢润初 董事兼副总经理
4 卢来宾 董事
5 卢满根 董事
6 王懋 董事、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投资基金授权代表(持
股 5%以上股东)
7 谭舟杨 独立董事
8 唐忠诚 独立董事
9 涂伟萍 独立董事
10 卢国华 监事会主席
11 赵文爱 监事
12 陈任 职工代表监事
13 周利范 副总经理
14 卢杰宏 副总经理
15 幸勇 董事会秘书
16 奉亚军 财务总监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辅导方式、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及下期辅导工作重点内容
1.本期辅导的主要内容
(1)东莞证券辅导人员布置辅导工作任务,与接受辅导的人员讨论辅导计划与实施方案。
(2)东莞证券辅导人员督促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相关的法规知识学习,同时商请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组织
接受辅导的人员对相关规定进行学习,确信接受辅导的人员理解境内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3)东莞证券辅导人员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及时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督促辅导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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