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1-22
公告编号:2020-003
证券代码:833670 证券简称:易康云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 年10月31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并分别于2019 年10 月16日、2019 年10 月31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
公告编号:2020-003
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公告编号:2019-028)。
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10 月29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系统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易康云,证券代码:833670)自2019年10月30日开市起暂停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期为2020年1月23日。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停牌期间,公司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019年11月11日、11月18日、11月25日、12月9日、12月23日、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分别披露了《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2019-032、2019-033、2019-034、2020-
001、2020-002)。
公司于2019 年12月13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经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公告编号:2020-003
统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报送的材料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目前公司终止挂牌的工作正在继续推进中,由于该事宜尚需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审查同意,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信息披露的公平,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因此申请公司股票于2020 年1月24日起继续暂停转让,延期后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20 年4月22日。
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转让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对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给投资者带来的诸多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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