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7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33675 证券简称:环宇科技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环宇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数量未达到回购下限的情况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河南环宇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2022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方案》议案,并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披露了《回
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0 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每股 2.00 元(含),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
数量不少于 4,000,000 股,不超过 8,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20%-6.39%。
二、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 2022 年 10 月 15 日开始,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结束。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本次回购股份未达到拟回购股份数量下限。现就具体情况作如下说明: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331,73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占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的 29.15%;最高成交价为
1.8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6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3,558,191.60 元(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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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22.24%。
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规模未达下限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回购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回购方案和回购实施预告公告中回购实施区间进行回购申报,回购期间内因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卖单数量较少,交易量有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未达到拟回购股份数量下限。
公司将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以及中国结算出具的回购专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回购股份注销申请经全国股转公司审查无异议后,公司将按照中国结算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公司为实施回购所做的准备工作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公司对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依次进行了详细披露,不存在未经预告而实施回购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2022 年 12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19 日、2023 年 1 月 12 日、2023 年 4 月 4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实施预告公告》
(公告编号分别为:2022-046、2022-049、2022-050、2023-003、2023-021)。
(二)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2022 年 12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27 日、2023 年 1 月 4 日、2023 年 2 月 1 日、2023 年 3 月 2 日、2023 年 4 月 3
日披露了《河南环宇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7、2022-048、2022-051、2023-002、2023-004、2023-008、2023-020)。
公司存在在回购实施区间未实施回购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内,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按照相关规定挂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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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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