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8
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833675 证券简称:环宇科技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环宇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河南环宇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等议案,并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0)。
2025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公告》等议案,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将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本次回购的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8,000,000 股,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实际情况
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2.5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4 个月。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
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法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
的自本公告刊登之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
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
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通知债权人,并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在《许
昌日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5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1、申报期间:2025 年 7 月 28 日-2025 年 9 月 11 日,工作日 9:00-11:30、13:00-15:3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蒋李集镇寇庄
联系人:梁会计
邮编:461107
联系电话:0374-5722279
3、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环宇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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