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3675 证券简称:环宇科技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环宇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订本章程。 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等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依照董事
长选举程序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
申请书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享有资产收益权 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束力。 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 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
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责人、董事会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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