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4-27 17:11:04 股吧网页版
南方阀门: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33678 证券简称:南方阀门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株洲南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4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免去刘莉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聘任刘雄立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本决议作出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结束之日止,自 2023 年 4 月 2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
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刘莉女士的财务负责人,自 2023 年 4 月 25 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
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刘雄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决议作出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结束
之日止,自 2023 年 4 月 2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黄建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决议作出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结束
之日止,自 2023 年 4 月 2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70,215 股,占公司
股本的 1.283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3-012

聘任柯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本决议作出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结束
之日止,自 2023 年 4 月 2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4,000 股,占公司
股本的 0.1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因公司发展及经营需要。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刘雄立,男, 197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9 年 6 月毕
业于湖南农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1999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就职于深圳南
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员、项目经理; 2003 年 8 月至 2007 年 3 月,就
职于深圳市东陆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 2007 年 3 月至 2008 年 8 月,就职于广东
玉峰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 2008 年 8 月至 2009 年 4 月,就职于深圳市
黄金资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 2009 年 4 月至 2012 年 3 月,就职于株
洲南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兼投资总监; 2012 年 3 月至 2014 年 8 月,就
职于株洲日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4 年 8 月至 2018
年 12 月,就职于广东悠派智能展示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201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7 月 ,就职于湖南日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0 年 8 月至 2023 年 4
月 ,就职于广东高尔德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黄建乔,男,出生于 1990 年 9 月,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 学历。2012 年
参加工作,2012 年 1 月至今在公司历任采购员、人力资源部主管、市场部副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 年 1 月至今担任湘潭珠华大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5 月至今兼任株洲南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负责人。2021 年 9 月至今任株洲南方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柯春,男,1980 年 1 月出生。本科毕业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会计专业。2003 年
9 月至 2010 年 5 月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商学院金融系教研室主任、金融学讲师;2010 年
6 月至 2012 年 10 月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部门负责人;2012
年11月至2014年3月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投资部经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