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公告编号:2025-068
证券代码:833682 证券简称:福特科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14 日以书面结合通讯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雄鹰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68
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授信即将到期,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本金总余额(时点数)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 1 年。
其中 6000 万元综合授信担保方式如下:1、以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河路 8 号的工业厂房(侯房权证 H 字第 1200523、1200524、1200525 号)及土地使用权(侯国用(2012)第217092 号)为本笔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2、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雄鹰及其配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所签订的相关业务和担保合同为准。
2.回避表决情况:
因为公司单方受益关联交易,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孙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业务发展需要,孙公司三明和创光电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申请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票据池授信,授信期限 1年,由三明和创光电有限公司自有票据池中纳入监管的担保物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雄鹰先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所签订的相关业务和担保合同为准。
2.回避表决情况:
因为公司单方受益关联交易,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5-068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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