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3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9-063
证券代码:833684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定,安排相关部门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为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扩大生产能力,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加
快公司发展步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7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联赢
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本次股票发行的对象为湖北长江蔚来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2名投资者,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00
元,发行数量为 3,000 万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3,000 万元。2018 年 1 月 12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8]3-2 号验资报告,
对公司上述股票发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上述股票发行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取得股转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函(股转系统函[2018]431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按规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主办券商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财富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9-063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财富港支行
账户号码:73110122000072539
户名: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此次股票发行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规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及使用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取得全国股转系统本次股票发行登记函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且取得股份登记函后,公司按照 2017 年 9 月 18 日公告的《股
票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用途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主营业务发
展所需的流动资金。另外,公司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和 2019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强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上述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金额 330,000,000.00
减: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05,656,406.17
其中:发行费用(含税) 12,470,600.00
支付货款 59,762,553.47
职工薪酬 77,544,981.46
职工费用报销款 2,856,979.25
房租水电 9,385,638.65
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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