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21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06
证券代码:833684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巿的申请已于2019年6月27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1月17日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3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获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等相关议案,并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指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以及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其或其指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06
定的第三方将积极与异议股东进行协商,必要时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对象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异议股东所持股票数量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所记载的信息为准。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间内将异议股东签字/盖章的书面转让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票转让申请、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公章的取得公司股票的交割单、有效证件复印件、有效联系方式)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邮寄方式以签收时间为准),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承诺。异议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鉴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批,因此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在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06
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黄帅宇
电话:0755-86001062
邮箱:ir@uwlaser.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南山智园崇文园区2号楼12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点击查看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