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8
公告编号:2020-017
证券代码:833684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79880020Q
承诺主体名称 韩金龙、牛增强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公司股票终止
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期满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告编号:2020-017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韩金龙、牛增强承诺于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即回购有效期限),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一)回购对象:
为尚未收到对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项书面同意函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86 名异议股东。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尚未向公司出具公司终止挂牌事项书面同意函。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对提出股份回购需求的异议股东的股份由实际控制人韩金龙、牛增强或其指定第三方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回购对象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韩金龙、牛增强做出上述新增补充承诺。四、其他说明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