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5
证券代码:833691 证券简称:宏洲新材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时间、议案审议程序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23日9时3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成都市金堂县赵镇同乐路116号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宏伟发行不超过800.00万股(含8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含2,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披露的《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9-
012)。
(二)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进行股票发行事项,为此,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合同》,该认购合同经双方签署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及本认购合同后生效。
(三)审议《关于修订<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完成本次股票发行事项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额将发生变更,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披露的《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四)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资金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将与主办券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五)审议《关于制订<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披露的《四川宏洲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19-014)。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本次股票发行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股票发行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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