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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06 00:06:00 股吧网页版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的公示(第五期)

公告日期:2022-01-0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托普云农”)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或“国泰君安”)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泰君安为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建立了相应的辅导工作小组,辅导工作主要由蒋勇、程晓鑫、刘玉飞、胡译涵和裘方盈完成,其中,蒋勇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阶段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

参与本次辅导工作的辅导人员情况如下:

组长:蒋勇先生,浙江大学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07 年开始从事投行业务,曾负责大立科技、浙江众成、诺力股份、美思德、沪宁股份、中源家居、聚合顺等 IPO 企业的改制、辅导、新股发行工作及华仪电气、威海广泰、浙江富润、诺力股份、海亮股份、大立科技、沪宁股份等定向增发及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在上述项目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执业过程中,蒋勇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成员:程晓鑫先生,浙江大学工学学士、管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曾主要

工作,以及海亮股份等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浙江富润等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在上述项目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执业过程中,程晓鑫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成员:刘玉飞先生,管理学学士,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投行业务,曾任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部。先后主持或参与了三维股份、福斯特、贝因美、新界泵业、康恩贝、道明光学、新化股份、公牛集团等 IPO 或年报审计项目;桐昆股份、福斯特等再融资项目;以及润达医疗、康恩贝控股权收购等财务顾问项目。在上述项目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执业过程中,刘玉飞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成员:胡译涵女士,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硕士,曾主要参与聚合顺、天岳先进、万控智造、永坚科技、元创股份、壹网壹创等企业改制、辅导、新股发行工作,以及聚合顺再融资项目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成员:裘方盈女士,香港大学金融学硕士,自 2019 年 12 月开始从事投资银

行业务,主要参与万控智造等企业改制、辅导、新股发行工作,具备一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时间:2021 年第三季度(2021 年 7-9 月)

辅导方式:在辅导过程中,国泰君安辅导工作小组成员采用核查辅导对象提交的书面文件、与相关方就专题事项进行分析研究、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对相关方进行访谈等方式,对托普云农进行尽职调查;采取集中宣讲、会议探讨以及咨询解答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托普云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法规知识、证券市场知识等上市相关知识的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通过召开协调会、案例分析等方式督促辅导对象熟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要求和 IPO 上市审核的相关情况和要求、强化了辅导对象的规范意识;

2、进一步梳理公司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并要求公司清理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相关关联方进行注销处理;

3、进一步进行股东的穿透核查,穿透公司股东至最终自然人或国资,并要求各级股东提供相应的资料;

4、持续核查公司及董监高等关键自然人的银行流水,关注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公司进行规范;

5、检查公司销售、采购明细情况以及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核实公司业务的真实性和稳定性。

目前,第五期辅导工作已按照《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的要求顺利完成,辅导计划履行情况良好。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配合国泰君安对辅导对象开展辅导工作,相关工作情况良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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