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公告编号:2026-017
证券代码:833694 证券简称:新道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定向回
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定向回购股份方案》”),2026 年 4 月 17 日,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股权激励)》(公告编号:2026-009)等相关公告。
2026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根据《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以自有资金 5,049,172.60 元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066,6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因此公司债权人可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关于新道科
公告编号:2026-017
技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同时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在《三亚日报》
上刊登了《减资公告》。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6月27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68 号用友产业园北区 16E 新道大厦
联系人:丛燃
联系电话:010-62432888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书面申请、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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