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0
公告编号:2019-040
证券代码:833704 证券简称:千里马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千里马机械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千里马机械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不适用
执行法院: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鄂伍家岗民初字第00373号
立案时间:2019年4月8日
案号:(2019)鄂0503执恢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15)鄂伍家岗民初字第00373号】确定被执行人千里马机械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向执行人刘汉平返还型号斗山牌DX260LC挖掘机一台并按753.38元/天的标准赔偿执行人自2014年8月8日起至返还挖掘机之日止损失。
公告编号:2019-040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被执行人千里马机械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1月30日支付执行人损失924,364元,全部金钱给付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因执行人刘汉平的型号斗山牌DX260LC挖掘机因被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7)鄂0112民初218-1号】依法查封,无法返还。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该案件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已于2019年5月9日向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且法院已受理,争取消除失信被执行人情形,减少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努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鄂伍家岗民初字第0037号》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鄂0112民初218-1号》
千里马机械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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