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9
东莞证券
关于深圳市博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莞证券作为深圳市博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收到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 否
2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收到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下发《关于作出终止佛山市合璟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等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4〕375 号)。 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 十三条的规定,被摘牌公司应在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终止股票挂牌决定后 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主 办券商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相关事宜并披露联系方式,协助做好投资者的沟通 工作,指导公司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被摘 牌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本公告发布 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及第二款的规定,如被摘牌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
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其股票自 2024 年 10 月 10 日起复牌,并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终止挂牌。
2、公司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发送的《关于作出终止佛
山市合璟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 公告》(股转公告〔2024〕375 号)。由于主办券商无法联系公司董事长、信息 披露负责人郑晓彬先生,因此无法将此终止挂牌决定送达公司。公司未能及时 披露上述事项,本次风险事项由主办券商代为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作出终止佛山市合璟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等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4〕375 号), 公司存在被摘牌的风险。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
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0 月 10 日起复牌,并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终止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 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东莞证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将持续关 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其他相关风险事项进展,及时向投资者揭示风险。
公司及主办券商联系方式如下:
博远高科联系人:郑晓彬
电话:0755-83273666
主办券商联系人:苏小姐
电话:0769-22119285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作出终止佛山市合璟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定期报 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4〕375 号)
东莞证券
2024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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