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0-16
公告编号:2017-067
证券代码:833712 证券简称:观堂设计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四川观堂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14日上午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支路4号东郊记忆24号
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宇翔
6. 公司已于2017年9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 人,
公告编号:2017-067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28,206,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4.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鼓励和稳定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根据对公司生产、经营业绩的贡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名范正东、江桂华共 2 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206,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进行回避表决。
备查文件目录
(一) 《四川观堂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四川观堂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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