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14
公告编号:2017-076
证券代码:833712 证券简称:观堂设计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四川观堂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方案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观堂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 9月 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了《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5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ZD50024号)签字注册会计师与《股票发行方案》披露不一致,且因公司疏忽所致,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部分内容存在表述不准确或不规范的情形。因此,公司对《股票发行方案》相关内容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仅调整了部分表述错误并对中介机构信息进行补充,不涉及对此次股票发行方案的重大调整。
现就公司对《股票发行方案》具体更正补充内容如下:
一、“释义”
更正前为:
“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更正后为:
“
公告编号:2017-076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二、“(七)募集资金用途”
更正前为:
“经上表测算,预计截至2017年末,公司营运资金量为4,806.22万
元,减去公司2016年初现金及银行存款金额357.82万元,减去公司
2017年初流动资金贷款金额600.00万元,加上公司2017年度新增
的流动资金贷款金额500.00万元,截至2017年末,预计公司流动资
金缺口为4548.40万元,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1,250万元(未扣除发
行费用),除600万元用于偿还股东借款外,其余650万元全部用于
补充运营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未超过资金的实际需求量,与公司的资产和经营规模相匹配,符合相关规定。”更正后为:
“经上表测算,预计截至2017年末,公司营运资金量为4,806.22万
元,减去公司2016年初现金及银行存款金额357.82万元,加上公司
2017年初流动资金贷款金额600.00万元,减去公司2017年度新增
的流动资金贷款金额500.00万元,截至2017年末,预计公司流动资
金缺口为4548.40万元,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1,250万元(未扣除发
行费用),除600万元用于偿还股东借款外,其余650万元全部用于
补充运营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未超过资金的实际需求量,与公司的资产和经营规模相匹配,符合相关规定。”三、“五、中介机构信息”
公告编号:2017-076
更正前为:
“(三)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春玉
联系电话:13980042802”
更正后为:
“(三)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彬、李春玉
联系电话:13980042802”
除上述补充修改信息外,原股票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更正不构成对发行方案的实质性修改。更正后的《股票发行方案》与本公告于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四川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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