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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20 20:19:19 股吧网页版
华彦邦:分红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20


公告编号:2020-010

证券代码:833717 证券简称:华彦邦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北京华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4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该议案还需经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华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北京华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完善公司的分红决策机制和管理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第二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

公告编号:2020-010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股东股利。

第三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经股东大会决议,按
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上述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四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如有)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
会召开后的2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第六条 公司进行分红事宜时,应以每10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
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如代扣税款的,说明扣税后每10股实际分红派息的金额、数量。

第七条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八条 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
可以向股东分配股利。

第九条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第十条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经审计的该年度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 万元人民币。

公告编号:2020-010

在符合上述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在有关法规允许情况下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第三章 股东回报规划

第十一条 公司定期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
投资者)和监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原则。

第十二条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结合股东(特
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第四章 分红决策机制

第十三条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拟定,现金
分红的具体方案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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