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8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33719 证券简称:宏发新材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常州市宏发纵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5 年 7 月 25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7 月 23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江苏监管局
措施类别:其他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常州市宏发纵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 挂牌公司主体
横新材料科技 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21
董事长 董监高 公司董事长
信息披露人 董监高 公司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的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
二、 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止 2025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4 年
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227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未按照《非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作出如下 决定:
给予常州市宏发纵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董事长等 人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5-021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财务方面未产生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 露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暨停牌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将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相关固定以及相 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管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2025]111 号
常州市宏发纵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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