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833719 证券简称:摘牌宏纵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常州市宏发纵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四次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
常州市宏发纵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终止常州市宏发纵横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5)136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司未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含当日)之前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全国股转公司
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被摘牌的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我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未在符合期限届满前提出复核申请,详见公司于
公告编号:2025-038
202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未提出终止挂牌决定复核申请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 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的具体安排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1 月 10 日起复牌、进入摘牌整理期,摘牌
整理期为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终止挂牌。
股票恢复交易期间,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宏纵”,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公司将于每个交易日开盘前披露一次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一)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公司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将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开
公告编号:2025-038
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将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四、 挂牌公司及主办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李倩
联系电话:0519-83438628
邮箱:liqian@pgtex.cn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纺织工业园丽江路 28 号
(二)券商联系人:卢鑫
联系电话:027-87718750
邮箱:luxin@tfzq.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17 号天风大厦
五、 其他说明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六、 备查文件
《关于终止常州市宏发纵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5)136 号)
公告编号:2025-038
常州市宏发纵横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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