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6 17:24: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7


一、公司基本情况
辅 导 对 象 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 立 日 期 2011 年 6 月 16 日

注 册 资 本 5,999.9999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姜磊

注 册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 181 号 1 幢 3#

控 股 股 东 控股股东:姜磊;
及 持 股 比 直接持股比例:44.87%;

例 间接控股比例:通过杭州晟辉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
制公司 8.62%股份

在其他交易场 公司是新三板挂牌公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所(申请)挂 司,于 2015 年 10 月
行 业 分 类 电子设备制造业 牌或上市的情 14 日挂牌,证券简称
况 “兆晟科技”,证券代
码“833727”

备 注 无

二、辅导相关信息

辅 导 协 议 2025 年 6 月 27 日

签 署 时 间
辅 导 机 构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 师 事 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会 计 师 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务 所

三、辅导工作安排

时间 辅导内容 实施方案 辅导人员

2025 年 全面开展尽职调查;了解公司的基 全面开展尽职调查, 国 泰 海 通
7 月 本情况,全面形成具体的辅导方 审核公司设立、股 辅导小组、

时间 辅导内容 实施方案 辅导人员

案。 改、增资等文件,组 锦 天 城 律
织中介机构协调会 师、天健会
进行充分沟通等。 计师

1、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

训,确信接受辅导的人员理解发行

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

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

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督促辅导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建

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 理论学习和培训,并

治理基础,促进接受辅导的人员增 对辅导中发现的问

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题进行专项诊断解

3、督促辅导对象实现独立运营, 决,主要采取专题讲

2025 年 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 座、座谈研讨、案例 国 泰 海 通
8 月至 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 讨论等辅导方式。同 辅导小组、
2025 年 核心竞争力; 时,持续开展全面尽 锦 天 城 律
10 月 4、督促辅导对象规范与控股股东 职调查,主要实施访 师、天健会
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谈有关负责人、审核 计师

5、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和完善规范 业务和财务资料、实

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 地走访、发函等尽职

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 调查程序。

制度;

6、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健全公司财

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虚假;

7、督促辅导对象形成明确的业务

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

可行的募股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

项目的规划。

2025 年 对辅导期内辅导效 国 泰 海 通
11 月至 辅导验收、编制辅导总结工作报 果进行考核评估,通 辅导小组、
2025 年 告。 过浙江证监局组织 锦 天 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