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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8 19:01:03 股吧网页版
兆晟科技:关于公司股东股权代持及解除的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8


公告编号:2025-063

证券代码:833727 证券简称:兆晟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代持及解除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起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公司挂牌前部分股东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代持和解除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设立时的股权代持

201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杭分局登记注册成立。
公司设立之初,发展前景不明朗,为降低外界关注度,部分股东通过亲属代持方式持股,上述部分股东的代持情况具体如下:

代持人(显名 被代持人(隐名 代持股权份额 代持解除时 代持解除方式

股东) 股东) (万元) 间

鲍骏 姜磊 550 2013.11 鲍骏将股权转让给姜磊

金壁华 魏向均 90 2012.6 金壁华将股权转让给股东
杨圣忠,魏向均退出

唐美娟 易尚潭 90 2014.12 唐美娟将股权转让给易尚


二人为夫妻关系,其中 20
万元转让给叶剑利,20 万元
金瑜 叶剑利 40 2014.12 家庭内部财产分配,由金瑜
持有。公司在新三板挂牌
后,双方股份已相继转让

陈惠 杨根远 50 2014.12 陈惠将股权转让给股东姜
磊,杨根远退出

如上表所示,公司部分股东在公司设立时通过亲属代持股份,但均在 2014年底公司股改及新三板申报前全部还原。

公告编号:2025-063

(二)公司初创期为实现核心骨干持股形成的股权代持

2011 年 7 月-2012 年 2 月公司初创期,为激励核心骨干,公司创始股东、实
际控制人姜磊陆续转让部分股权给数名核心员工,股东魏向均转让部分股权给两名销售骨干。由于公司处于初创阶段,人员不稳定,为减少频繁办理工商变更带来的麻烦,上述股权转让暂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仍由转让方代持。具体情况如下:

代持人(显名 被代持人(隐名 代持股权份额 代持解 代持解除方式

股东) 股东) (万元) 除时间

曾华雄、马伟伟 姜磊受让退出股东杨圣忠持有
鲍骏/姜磊 等 7 名员工 45 2014.12 的股权,由姜磊授意杨圣忠直
接将股权转让给对应人员

金壁华(魏向 张良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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