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833735 证券简称:森井生物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森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森井生物技术股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森井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 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 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其他有关法 《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章程。
第三条 公司系由杭州森井电机制造 第三条 公司系由杭州森井电机制造
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 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91330100732439852N,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由股东会指定的代表公司执
人。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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