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关于望湘园(上海)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众环专字(2026)3600107号
关于望湘园(上海)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众环专字(2026)3600107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望湘园(上海)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湘园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
编号:众环审字(2026)3600142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望湘园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15
家门店的其他应收款(押金)和使用权资产账面净值分别为 3,468,233.90 元和 13,550,265.52元。这些门店 2025 年度经营成果是微利或亏损,公司管理层认为这些门店未来会在租赁期内维持持续经营,因此上述资产无需特殊考虑减值,但望湘园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无法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这些资产是否减值,以及需计提的减值金额。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望湘园公司连续亏损,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 20,603,360.06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率
为 94.62%,流动比率为 0.57。上述事项或情形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望湘园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望湘园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惑的主要事项和部分应对措施,但管理层未能充分披露消除上述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的切实措施。
专项说明第 1页 共 3页
二、发表保留意见及解释性说明的依据和理由
1、发表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望湘园公司已在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中披露了部分门店经营成果为微利或亏损的情况,对于这些门店相关的其他应收款(押金)和使用权资产,管理层认为这些门店未来会在租赁期内维持持续经营,因此上述资产无需特殊考虑减值,但管理层无法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
我们认为,上述事项表明,管理层无法就相关资产是否需要特殊考虑减值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导致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这些资产是否发生减值以及需要计提的减值金额。该事项可能对望湘园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但仅涉及特定类别的资产(其他应收款及使用权资产)及其减值会计估计,不具有广泛性。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
条及第十条的规定,当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且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但不具有广泛性时,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对望湘园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
2、发表解释性说明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一、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由于无法对望湘园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15 家门店的其他应收款(押金)和使用权
资产账面净值分别为 3,468,233.90 元和 13,550,265.52 元,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这些资产是否发生减值,也无法确定需要补提的减值准备金额。
因此,我们无法判断该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望湘园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
(特别是资产账面价值)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特别是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及净利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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