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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0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音锋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音锋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0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音锋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

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兴业证券接受音锋股份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核查意见。本核查意见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各方提供的董事会决议、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记录等文件,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经审慎尽职调查后出具的。本报告旨在对本次交易做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音锋股份全体投资者及有关方面参考。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此特作如下声明:

(一)有关资料提供方已对本独立财务顾问作出了承诺:已经提供了全部法定要求的资料,确认这些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的职责范围并不包括应由董事会负责的对本次交易在商业上的可行性进行评论。本报告旨在就本次交易对音锋股份的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发表意见;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不构成对音锋股份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报告所作出的投资决策而产生的任何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重点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音锋股份董事会发布的关于本次交易的公告以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其他中介机构的报告。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为音锋股份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为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根据《重组办法》等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在此特作如下承诺:

(一)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
挂牌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已对挂牌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挂牌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股转系统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有关本次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五)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目 录

释 义......5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6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6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7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7

四、本次交易不会导致音锋股份控制权变化......8

五、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音锋股份治理、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情况......8

六、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0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核查......11

一、 主要假设......11

二、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决策过程......11

三、 合同主体及签订情况...... 13

四、 交易对价支付......14

五、 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相关债权债务处理......15

六、 、员工的安置......16

七、 期间损益的归属和实现方式...... 16

八、 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16

九、 人员更换或调整情况说明...... 16

十、 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说明......17

十一、 本次交易完成后音锋股份治理情况的变动情况......18

十二、 本次交易信息披露情况...... 18

十三、 相关当事人失信联合惩戒情况......21

第三节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23

释 义

公众公司、音锋股份、挂牌公司、 指 上海音锋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音锋

标的公司、湖州英锋 指 湖州英锋机器人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标的股权 指 上海音锋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湖州英锋机器人有
限公司 95%的股权

交易对方、交易对手、交易对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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