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0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5日11: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雪山路5号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议案
公司拟申请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1)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3)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不超过2,800.20万股,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11,200.8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均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4)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股东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5)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和网上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向投资者定价发行(如发行时中国证监会关于股票的发行方式有变化,则按变化后的发行方式发行)。
(6)定价方式: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共同协商,通过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或届时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8)承担费用:公司承担本次发行的保荐费及承销费、审计费及验资费用、
(9)发行时间: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完成本次发行工作,具体发行时间需视境内资本市场状况和有关审批进展情况决定。
(10)申请上市地点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11)决议有效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若决议有效期届满时,公司已向有权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但未取得有权部门出具的是否核准通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适当延长有效期。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事宜。
(三)审议《关于公司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议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拟将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新型军用防护装置制造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少于“新型军用防护装置制造升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如果“新型军用防护装置制造升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有节余,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具体事宜待募集资金到账后,由公司依法另行审议。
董事会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后确认,拟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要求,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盈利能力,市场定位清楚,对公司未来的可持
(四)审议《关于公司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则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五)审议《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议案
为充分保障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