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3
证券代码:833743 证券简称:东邦御厨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北京东邦御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东邦御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东邦御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 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下称“《合同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 规则》”)、《北京东邦御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资出的在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合)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3、向控股或参股企业追加投资;
4、收购资产、企业收购和兼并;
5、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6、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7、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8、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9、公司依法可以从事的其他投资。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
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子公司,下同)
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的权限及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
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单项投资金额或对同一投资对象在最近连续 12 个月累计投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不足 50%,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不足 50%且不超过 1500 万的对外投资事项,董事会有权审批;
单项投资金额或对同一投资对象在最近连续 12 个月累计投资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 50%,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且超过 1500 万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对于单项投资金额或对同一投资对象在最近连续 12 个月累计投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不足 10%,或不足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且不超过 1000 万的,总经理有权审批。
第九条 公司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总经理是公司对外投资实施的主
要责任人,主要负责对新的投资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经筛选后建立项目库,提出投资建议。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 财务部参与研究、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估、
审议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对外的基本建设投资、生产经营性投资和合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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