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33746 证券简称:宏中药业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湖北宏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746 宏中药业 2025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现结合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现结合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制定了《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情况,公司从财务数据、股本机构、核心技术人
(四)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6429 号审计
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 51,408,036.92 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预计共派送税前现金 3,903,6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机构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5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等报酬事项。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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