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0
证券代码:833748 证券简称:奥图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济南奥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新增条款内容
第三章 股份 新增:
第四节 要约收购
第二十五条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向本公司所
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
约),也可以向本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
要约(以下简称部分要约)。
但达到本章程规定的全面要约收购触发条件的,应当向公司全体
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
第二十六条 收购人自愿以要约方式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
例不得低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
第二十七条 收购人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达到下列任一条件时,收购人须向公
司全体股东发出全面要约:
(一)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相对控股股东(持股 50%及以
上);
(二)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本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
(三)其他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转移的情形。
收购人违反本章程规定发出要约的,要约对公司股东不发生效
力。 违反前款规定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接受对其未生效要约的股
东,应向权益受到侵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按权益受侵害股东
的要求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份。
第二十八条 收购人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需要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全面要约
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报告书
披露日前 6 个月内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第二十九条 以要约方式进行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本公司的所有
股东。
以要约方式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并编
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连同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一并披露,报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同时通知本公司。要约
收购需要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购人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
书中进行明确说明,并持续披露批准程序进展情况。
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
收购本公司的价款。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说明收购人具备
要约收购的能力。收购人应当在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的同时,提
供以下至少一项安排保证其具备履约能力:
(一)将不少于收购价款总额的 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收购人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在披
露要约收购报告书的同时,将用于支付的全部证券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权属变更或锁定;
(二)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要约收购所需价款出具的保函;
(三)财务顾问出具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书面承诺。如要约期满,
收购人不支付收购价款,财务顾问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进行支
付。
收购人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披露该证券的发行人最近 2 年
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证券估值报告,并配合本公司或本公司聘
请的独立财务顾问的尽职调查工作。收购人以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必须同时提供现金方
式供本公司的股东选择,并详细披露相关证券的保管、送达本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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