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济南奥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二〇二五年六月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济南奥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济南奥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奥图股份”)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发行申请文件。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作为其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简称“本次发行”“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魏中山和毕见亭作为本保荐机构所指定的两名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保荐代表人魏中山和毕见亭承诺: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释义,本发行保荐书释义与《济南奥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一致。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机构工作人员简介...... 3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简介...... 4
三、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关联关系的说明...... 5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8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8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说明...... 8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9
四、保荐机构、发行人在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核查
意见...... 14
五、发行人主要风险提示...... 15
六、发行人发展前景评价...... 21
七、关于发行人股东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及该基金是否按规定履行备案程
序的核查意见...... 23
八、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核查结论...... 24
附件...... 26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工作人员简介
(一)保荐代表人
本次具体负责保荐的保荐代表人为魏中山、毕见亭。
魏中山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法律职业资格,现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2014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新威凌(871634)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新元科技(30047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项目,曾参与中宠股份 IPO 项目、丁点儿食品 IPO 项目、中宠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中宠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项目的审核工作。自执业以来,执业记录良好,未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毕见亭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税务师资格、资产评估师资格,现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副总裁。2015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迪尔化工(831304)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项目、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830.SZ)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及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项目、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600955.SH)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60.SZ)、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254. SZ)、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675. SZ)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自执业以来,执业记录良好,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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