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31 20:11:52 股吧网页版
惠同新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同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惠同新材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惠同新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6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湖南惠同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5 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1,700,000 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5.80元/股,发行股数 18,869,566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443,482.8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5,365,875.38 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077,607.42 元。截至 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上述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0560 号)。

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惠
同新材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
本次发行的股票。惠同新材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5.80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8,869,566 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2,830,43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416,517.2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461,793.37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54,723.83 元。截
至 2023 年 8 月 17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4361 号)。基于此,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86,780,000 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1%。公司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125,8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6,827,668.7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032,331.25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5,860,000.00

减:发行费用 16,827,668.75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09,032,331.25

减: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6,334,931.27

减: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1,028,982.61

加: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1,233,963.56

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2,902,380.9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制订了《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