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9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担任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提出积极建议,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连续两次
独立董 应出席董 委托出席 未亲自出席或者连
事姓名 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续两次未能出席也 投票情况
不委托其他董事出
席的情况
贺勇 7 7 0 0 否 均为赞成
票
(二)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贺勇 4 4 0 0
(三)本人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出席审计委员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事姓名 会会议次数
贺勇 4 4 0 0 赞成
(四)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出席独立董事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事姓名 专门会议次数
贺勇 4 4 0 0 赞成
二、发表独立意见或核查意见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4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 7 次
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3 月 19 日,出席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2023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追加 202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修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稿)>的议案》《关于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奖金提取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2、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席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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