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33753 证券简称:超音速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超音速人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治理规则》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章程全文为“股东大会” 章程全文为“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超音速人工智能科技股 第一条 为维护超音速人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
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由超音速人工智能科技有限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
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发起设立。 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401015583602247。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超音速人工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超音速人工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upersonic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Co., Ltd.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生及变更方式按照本章程相关 人,其产生及变更方式按照本章程相关规定执行。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 规定执行。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
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 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在完成公司法定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在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前,仍由原董事长履行法定 代表人变更前,仍由原董事长履行法定
代表人职责。 代表人职责。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议;本公司因第(三)项、第(五)项 本公司因第(三)项、第(五)项和第和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事会决议。
的董事会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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