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7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33755 证券简称:扬德环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下述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修订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修订现行有效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30
公司本次修订现行有效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对《关于修订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修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修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邢海宝、刘昕、孟庆斌
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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