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公告编号:2025-076
证券代码:833755 证券简称:扬德环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 号金贸中心 C2 座 501 扬德
环能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朝华
6.会议列席人员: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会决
公告编号:2025-076
议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上市(简称
“本次公开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鉴于前述期限即将
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东会决
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10 日。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邢海宝、刘昕、孟庆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就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上市(简称“本次公开发行”)事宜对董事会的授权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10 日。鉴于前述授权期限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顺利推进,提请股东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
长至 2026 年 12 月 10 日。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5-076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邢海宝、刘昕、孟庆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扬德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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