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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4-09 16:51:01 股吧网页版
天力锂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09


公告编号:2021-023

证券代码:833757 证券简称:天力锂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0 年度,公司拟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后续技改以及日常营运,在综合考虑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后,决定 2020 年不派发现金股利,不转增股本。该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我们同意将前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公司 2018-2020 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确认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1-023

我们审阅了公司《关于对公司 2018-2020 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等相关资料,认为公司近三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对公司2018-2020 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

我们同意将前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确定审计报酬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并遵守客观、公证的执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确定审计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补充确认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等相关资料,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调整了募集资金的分配比例,增

公告编号:2021-023

加了补充流动资金方面的投入。该等变更系在原定用途内部就分配比例进行的调整,均用于经营用途,未对全体股东的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对公司补充确认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予以确认。

我们同意将前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艳芳、唐有根、申华萍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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